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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漳州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,从本月开始实施。今后,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权益将不再受户籍限制,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还可以参保或补缴。
小编从市医保局了解到,漳州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,从本月开始实施。今后,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权益将不再受户籍限制,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还可以参保或补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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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漳州市财政局、医保局发布消息,漳州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。9月1日起,漳州市出台的《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实施。今后,漳州市城乡居民将不再受户籍限制,公平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。
我市城乡居民参保将不再受户籍限制
据了解,9月1日起,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正式并轨整合,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,全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,参保人员待遇从10月1日起实行。
这就意味着,本月起,我市城乡居民参保将不再受户籍限制。
错过集中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追补
根据办法,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仍旧是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,不过,此次市级统筹后,允许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或补缴保费,1月1日后参保或补缴的,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,自缴交款项之日起50天后才享受医保待遇。
也就是说,今后,错过集中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还可以追补,但需要多缴纳政府补助的那部分费用。
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及医保待遇全部统一
同时,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及医保待遇也全部统一,即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,新生儿出生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,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,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;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,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,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待遇。
明确提高普通门诊单次补偿封顶线
在医保待遇方面,该办法明确提高普通门诊单次补偿封顶线,即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,如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,普通门诊单次补偿提高到50元,年度门诊医药费补偿限额提高到每人400元。门诊特殊病种病种数由原先的21个扩大到35个(26大病类),部分病种补偿比例由60%~70%提高到75%~95%,提高白血病等13个病种年度报销封顶线。
具体如下
另外,办法还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范围进行扩大,首次将在漳州长期居住(一年以上)的非从业的港澳台,以及持有居住证(有效期内)的未稳定就业人员纳入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保障范围内。
{新办法实施后 }
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有何变化?
据了解,市级统筹后,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覆盖范围、筹资政策、保障待遇、医保目录、定点管理、基金管理“六统一”,与城镇职工医保实现服务标准、医保目录、定点管理、基金管理“四统一”。
此外,
小编从市医保局了解到,
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开始缴费了。
那么,
新办法实施后,
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又有什么变化呢?
1、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收费截止12月31日
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每人每年统一为180元,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;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,2018年1月1日后也可参保或补缴。
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,向户籍所在村(居)委会申请、缴费即可。参保后,城乡居民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:
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方面,2017年10月1日起,设报销起付线300元,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,起付线不重复设置,按一种起付标准计算。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,封顶线取的一个封顶线计算。所有门诊特殊病种与住院费用年度联合封顶10万,封顶线根据新的标准执行,10月1日前已达或超过封顶线的停止门特结报
3、今后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增至两家
此外,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1-2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,除可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外,还可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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